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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土資源部召開房地產用地專項整治工作新聞通氣會,通報房地產用地中的閑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各地落實保障性住房供地情況。傳聞已久的全國各地1453宗閑置土地正式曝光。記者注意到浙江有6宗閑置土地上榜,記者從浙江省國土部門了解到,浙江省對閑置土地管理已納入動態監測系統並予以掛牌督辦,在今年年底前將完成75%閑置土地的處置,此舉有望進一步提高浙江土地利用水平。
浙江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士認為浙江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在全國名列前茅,閑置比例非常低。記者也注意到,在國土部公布的黑名單中,浙江低於大多數其他上榜的省市自治區。
根據法規,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因企業自身原因未按合同或文件規定時間動工建設滿一年以上的建設用地。
浙江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按照目前操作,在土地出讓合同中都會約定項目開工和竣工時間,如小型項目一般在簽訂合同後6個月左右動工建設,中型項目在9個月,大型項目在一到兩年內。如未能如約開工,均屬於違約開工項目,超過一年以上則可能涉嫌土地閑置。
經了解,目前造成土地閑置原因非常復雜,一半以上並非由於企業造成,如拆遷受阻、土地出讓後規劃調整等等,而企業自身造成土地閑置的因素則五花八門,房地產企業囤地獲得溢價也是因素之一。
但和外界印象有差異的是,根據浙江掌握的情況,房地產業閑置土地比例只佔閑置土地總數的6%,閑置土地中比例較高為工業用地。
浙江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按照規定,對於因為企業自身因素,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房地產按照上限20%征收;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而且在土地出讓合同上也會明確延遲開工每一日的違約金。
而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趙杭生也告訴記者,確認是否開工也大有玄機,圍個圍牆打個樁也算開工,把土地分期開發,盡量拉長土地開發周期也是一招,開發商為了獲取土地溢價同時規避土地閑置的處罰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且這種對策,一定程度也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默許。按照目前的土地市場格局,地方政府出讓土地是『運動員』,在處置閑置土地時候是『裁判』,因為土地,地方政府與房產商利益緊緊捆在一起。地方政府這種身份也決定了他們執行國家處置閑置土地政策的積極性。
但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士認為,對於開工國家有明確的標准,經過工程招投標,領取施工許可證,土方工程開始纔叫動工。按此標准,只是圍個圍牆打個樁都是『假開工』。
據記者了解,浙江省已經建立全省建設用地動態監測系統,對於大宗土地的出讓、動工、竣工、土地出讓金繳納、閑置狀況均予以全程實時監測,同時對於閑置土地予以重點掛牌督辦,每一季度向當地政府通報並提出整改意見,在今年年底前將完成75%閑置土地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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