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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體報道,國土資源部已將一份涉及全國1457宗閑置土地的『黑名單』交予銀監會,銀監會將根據這份『黑名單』做一次全面的風險排查,其中80%的閑置土地可能被收回。如果真是這樣,此次國土部重拳打擊囤地可謂動真格了。
在土地價格不斷推高的情況下,囤地已成為房地產開發的常態。在這份『黑名單』中,北京、廣州、海南、江蘇等地成為閑置土地『重災區』,四地閑置土地數量佔全國的近四分之一,70%以上閑置土地性質為住宅用地。通常情況下,開發商或低價拿地等待昇值,或等待市場好轉再開發,但大規模囤地又必然造成土地閑置。
此次登上『黑名單』的閑置土地多達1457宗,個中原因頗值得深思。國土部早在1999年就頒發了《閑置土地管理辦法》,2009年國務院又發布《關於集約用地的通知》明確,對於土地閑置滿兩年的,將依法無償收回、堅決無償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此前國土部也曾掀起過打擊囤地的行動,但僅有極少數開發商的地塊被收回。正由於土地閑置的成本不高,開發商囤地現象也就屢禁不止了。
整治閑置土地需要這樣的清查風暴,但從長遠來看,打擊開發商囤地重在日常管理,重在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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