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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調控以來已過一個季度的時間,除了越來越多各自矛盾的消息、論調迭出的亂象外,更有甚者都已經在揣摩調控什麼時候可以退出了,可調控的目標遠未達到,談何退出。
當然,筆者認為調控的目的從來就不是把房價拉下來,價格作為一個市場經濟的天然產物,如果靠行政的手段就可以拉下或抬起,也就不存在市場經濟這一說了。
自調控以來,我們注意到,來自中央的聲音始終是遏制房價上漲的過快勢頭,因此如果把調控的目標簡單理解為抑制房價,那是把目標當做結果的錯誤思維了。
同時,調控的另一主要考慮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越來越深刻地了解到房地產市場的核心問題是社會問題,而並非經濟問題,因此如果把調控的各項措施都指向使房價下降,那也無異於看病明明是求調理卻被摘了個器官了。
既然是社會問題,既然追求不到價格的下跌,那一場史上最嚴厲的調控下來,目標是什麼?
我們不妨把目標設定為以此為契機樹立正確的公民觀,倒更顯得意義深刻利在千秋。
以房產稅為例,筆者從來就認為征收房產稅是好事,但從有了這消息伊始,市場上最多的判斷是房價的下跌,卻鮮有人關注到房產稅所帶來的公民責任感的內涵。
有錢有房就該繳稅,古今中外,歷來如此,為什麼輪到我們這個時代就不該交了呢?政府為什麼要賣地,因為沒錢,為什麼沒錢,因為都花在基建上了,基建給誰用了,還是廣大老百姓,因此更多享有資源的人的繳納稅款,就是對社會負責任的表現。
又有消息說,不出10年,中國的中產階層將達到人口的50%,如果不從現在開始就培養公民的正確社會觀,更待何時?
再舉個例子,調控措施下,各地都排定保障房的計劃,這就是從深層意義上體現各類公民責任感的表現。政府就該盡到保障的義務。而『夾心階層』、初入社會者就該承認並接受這樣的事實,即財富是靠打拼換來的,房價的快速上漲是一段歷史給予的『分紅』,總不是常態,不勞而獲從來就不是正道,在什麼時候就該乾這個時候合適的事,安於『蝸居』,努力奮斗,這也不失為良好的公民心態。
還有,以武漢市政府出臺的一條政策為例,當地規定將來的任何商品房項目都必須有一定比例的經適房的搭配,且不論該規定在設定上的精細度如何,其實帶給我們更多思考的應該是作為公民如何去應對社會的巨大變化。
在這樣的住宅小區中,我們更多要面臨的是所謂的富人和窮人如何和諧相處,如何以不同成本去以同樣的標准維持小到一個社區大到整個社會的正常運作,如何在不同的居住條件的物質基礎上卻體現同樣的良好的精神面貌等等問題。
綜上種種,政府也好,發展商也好,廣大消費者也好,在目前的調控大勢下,更多地把眼光從房價的糾結上移開,去關注和我們的將來、我們的下一代密切相關的社會責任感、正確公民意識上,可能,這纔是史上最嚴厲調控下最意義深遠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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