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自8月1日起,城六區居民申請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標准從原規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97元(不含697元)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家庭總資產淨值准入標准暫不調整。
近日,經市政府批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本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擴大了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屆時,符合該條件的城六區居民家庭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各遠郊區縣政府將結合實際及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於調整2010年本市城鄉社會救助制度相關標准的通知》要求,調整本區縣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標准。調整後的標准原則上不低於2010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
2005年以來,本市先後將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標准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直至960元。隨著准入標准的調整,廉租住房受益家庭大幅增加。
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已累計達到2.4萬戶。在對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家庭實現應保盡保的基礎上,下一步將逐步加大廉租實物住房供應,年底前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廉租家庭實現應保盡保。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