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發改委了解到,這次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調整,僅是針對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不涉及物業小區的機動車停放收費。
據介紹,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物業小區停放機動車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應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