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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有一道難以破解的『永恆謎題』,那就是物業費。物業費該收多少?能否上調或下降?似乎是一場永遠也無法達成一致的談判。
7月9日有新聞稱,北京市將在國內率先引入第三方物業評估監理機制,被業界認為是破解物業費定價難的有效機制。而在省城太原,業主與物業因為物業費定價與調價引發的糾紛矛盾日漸突出,改變現有物業費定價及調價機制,極為迫切。
物業撂挑子全因物業收費標准太低連續三周,省城解放北路東頭道巷F小區的居民因為物業公司要上調物業費爭論不休。雖然業主們的結論還未正式出爐,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已經做好了卷鋪蓋走人的打算,一邊催繳拖欠物業費的業主交費,一邊給已經預交了下半年物業費的業主退款。『物業成本價格在飛漲,物業費卻是降價容易,漲價難。物業公司太難乾了,不如轉行退出市場。』F小區物業公司為小區一期業主服務的前期物業合同早已到期,在未與業主重新簽訂物業合同的情形下,物業費一直按2006年前期物業合同的標准收取。今年6月底,物業公司向小區業委會提出上調物業費的要求,由原來的1元/平方米提高到1.5元/平方米,或者每年以10%的上調幅度收取物業費。
這樣的要求,顯然遭到多數業主的強烈反對。據F小區物業公司稱從2008年以來,物業公司所有運營成本都在漲,尤其是員工工資,由2006年的每月五六百元,上漲至目前的每月千餘元。加上一些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的問題,物業公司只能越乾越賠。業主不同意漲價,他們要麼降低服務標准,要麼卷鋪蓋走人。但所有的漲價理由,均被業委會及業主代表一一駁回。
就在上周,該小區的物業公司已經做好了撤離小區的准備,而小區內的個別業主對物業公司的變故渾然不知。物業公司突然撤走,小區內再次因為挑選新物業公司、業委會工作是否到位、舊物業公司退款、部分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和暖氣費連累了大伙等問題吵成了一鍋粥。
無獨有偶,今年6月省城杏花嶺區大東關J小區,物業公司因為物業費收繳標准太低,小區內部分居民常期拖欠物業費,物業費漲價和催繳無望等問題,悄然離開了小區。直至目前,該小區仍是垃圾遍地、污水橫流、存車處無人看管、治安狀況極差的混亂狀態。
物業費漲價業主難知成本運行實情『物業公司不說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只管收錢漲價。』今年5月,親賢街Y小區的業主吳先生向本報投訴反映,他居住的小區物業費已從2009年的0.98元/平方米·月上漲到1.3元/平方米·月。小區內許多業主從未同意物業費漲價,但物業公司以不賣電或少賣電的方式強迫業主按新標准繳費。
按照我國及我省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上調物業費必須先公布物業運營成本及調價理由,再征得業委會或小區內半數業主簽字同意,經所屬轄區內物價局批准纔能上調價格。
而實際情況是,多數物業公司向業委會提出調價要求時,從未正式向廣大業主公布過公司上年度的運營成本和財務收支狀況。引發業主對物業公司經營管理不到位、不規范的懷疑,廣大業主很難接受上調物業費。Y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小區以新價格收繳物業費後,業主們在繳費單上的簽字,被物業公司視為多數業主同意漲價。業主們之所以簽字,是擔心買不到足夠的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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