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上海為貫徹國家住建部等三部門有關二套房貸的認定標准,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近日,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銀監局聯合下發《關於轉發<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的通知>的通知》,明確了本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況等事宜。
《轉發通知》明確: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一是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系統(包括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中其家庭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三是通過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認房認貸認調查』。同時規定『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轉發通知》還規定:除了明確嚴格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外,著重就通過本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況申請、初審、查詢、出具查詢結果等程序予以細化:即借款人簽訂購房合同後申請住房貸款的,應當如實向貸款銀行申報本人和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經銀行初審後,借款人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住房查詢,並提交購房合同、申請書、身份證件等相關材料;房地產交易中心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查詢結果後,貸款銀行憑出具的查詢結果審核確定借款人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及利率。需要注意的是境內居民只能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申請查詢(不能憑護照等其他身份證件),未成年子女為境內居民的,應當提交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