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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拆遷腐敗的首要任務當是促使『權力退市』,讓地方政府從商業拆遷中退出
江蘇南京市檢察院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09年,南京檢察機關共查辦拆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30件35人,佔當年案件總數的25.2%。近年來,從各地查處的案件來看,拆遷領域已成為職務犯罪案件多發易發領域。
隨著城市現代化進程的加速推進,拆遷成為一個繞不開的命題。而一些地方政府主導下的拆遷,由於市場化機制的缺失和民主化監督的虛置,權錢交易滋生其間。在巨大的利益空間面前,一個叫『拆托』的特殊群體隨之產生,伺機提供交易平臺並牟取不法利益。
在轉型時期,關涉百姓利益的拆遷本就十分敏感,如果再注入腐敗因素,甚至寄生出一個專門化的職業群體,不僅會直接損害百姓的合法權益,也會由此引發『暴力拆遷』,激化社會矛盾。『拆托』之所以有機可乘、有利可圖,一方面是政府部門主導下的拆遷可能蘊藏了權力謀私的機會,另一方面是拆遷過程的信息封閉為其提供了暗箱帷幕。和諧而法治的拆遷之路,必須從上述原因入手,堅決遏制住權力謀私的衝動,減少各種可能的寄生機會,剎住拆遷腐敗的歪風。
制約權力是遏制腐敗的根本途徑。就拆遷而言,由於新的條例尚未出臺,目前仍采取政府主導的方式,在不區分公共利益拆遷和商業利益拆遷的背景下,權力如果介入會使得拆遷缺乏基本的市場機制,尤其是面對蘊藏巨額利益的商業拆遷時,權力有可能在利益的誘惑下為所欲為。
可見,遏制拆遷腐敗的首要任務當是促使『權力退市』,讓地方政府從商業拆遷中退出,轉而交由公平化的市場機制來解決。只有抽走商業拆遷者背後的『權力之手』,在政府提供的市場規則平臺上,拆遷雙方的平等博弈纔有可能實現,拆遷腐敗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矛盾也纔能隨之消逝。
而在引入市場機制的同時,還必須推進拆遷信息的公開,以全面及時的信息公開保證對權力行使的監督。實踐中,由於拆遷信息的封閉,諸如評估方案、補償標准、補償對象等都深鎖『閨中』,權力極容易在暗箱操作下謀取私利,而信息不對稱下的拆遷決策,也難以消解老百姓的猜忌。針對此,安徽合肥市委書記孫金龍建議建一個『拆遷博客』,以信息公開贏取百姓擁護。雖然博客並不能完全承載起拆遷信息公開的諸多訴求,但這種『陽光拆遷』的思路無疑值得肯定,因為這些信息不僅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連,本應在法律要求的公開之列;更重要的是,只有信息的公開纔能確保公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行使,這不僅是權力制約的需要,也是市場化機制下公平博弈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