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先生問:我買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約定面積是90平米,總房價是100萬,合同簽署後,房主發現產權證面積是95平米,房主讓我多交納5平米的房款,我應該給這錢嗎?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王佳紅律師解答:不應該給。因為在你們的買賣合同中房屋價款的計算方式是按套計價,不是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也就是說這一套房子是100萬,面積大小都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