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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天起,宣武區發現在建的新違建後,規劃委、城管、公安等部門將聯合現場辦公,對違建進行認定、查封現場和施工工具,拆除違建時間從半年縮至3到5天。
今後,城管部門一旦接到違建舉報並確認,將通報規劃委、公安、街道辦、住建委、房管局等部門,幾部門將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辦公,現場確認是否有審批手續,如果沒有,執法人員將查封現場。城管部門當天立案,兩天內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限期24小時拆除。如果仍不拆除,宣武區法制辦將做出強拆決定。如果在24小時內違建主人仍不拆除,將進行強拆。從發現新生違建到最後強拆,約需3到5天。
宣武城管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前對於在建違建,城管接到舉報後一般只能先勸阻,但離開後違建仍繼續施工。要想拆除,城管需到規劃委進行核實,還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到強拆時,至少需要半年時間。其間,一些違建已建好多時,拆起來很困難。新機制讓一些正在建的違建能及時被拆除,節約了時間和行政成本。
此外,如果執法人員在封存現場和查扣工具時遭到阻撓,公安部門將對阻撓者口頭訓誡,不聽勸者可予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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