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聯華花園城6名業主欲狀告開發商律師告誡參加此類活動要保留宣傳單張及書面證據
『為什麼其他帶新客戶成交的老業主都獲得了獎勵金,唯獨我們6個業主沒有?我們認為其中原因是開發商想借機報復!』近日,聯華花園城6名業主手持法院傳票向本報記者陳述一單『案中案』:因為3月參與83名業主集體狀告開發商違約索賠的合同官司,6名花園城業主懷疑遭遇開發商報復,原本早該兌現的業主轉介獎勵金至今未予兌現。
在幾經爭論、協商不成的情況下,6名業主一致表示:要通過法律途徑把獎勵金拿回來。
事件經過:
業主集體告開發商被反訴
家住聯華花園城的王女士最近可謂官司纏身,集體狀告開發商逾期交樓、逾期辦理房產證的合同糾紛案件還沒正式開庭,王女士卻意外收到了一紙法院傳票:開發商以沒有按期支付管理費、拖欠水電費為由,將王女士等9名業主告上了法庭。
對此,王女士感到相當無奈:『我們不交管理費的原因是因為物管公司的安保措施、各類物管服務做得很不到位,導致我們9名業主在同一天家中被盜,雖然業主們要求物管公司整改,但至今仍存在諸多問題,所以從去年6月開始我們開始拒交管理費。』
王女士等6名業主拒交管理費並非個案。據聯華花園城其他業主反映,目前該樓盤已有60%以上已入住業主因為不滿小區物管服務集體拒交管理費。
王女士:
疑遭報復轉介金沒著落
另一單令王女士感到不平的事情就是開發商承諾兌現『老帶新』轉介獎勵金,至今未予兌現。
在采訪中,王女士拿著一疊推介單位成功的成交單據及開發商2009年12月發給業主的宣傳單張給記者看。宣傳單張中顯示,為了鼓勵老業主帶動成交,開發商承諾若業主轉介成功,將獲得成交金額1%的現金饋贈獎勵。
『我在去年12月這個轉介活動開始不久就成功推介朋友一次性付款買了花園城一套樓,按照規定他們早該給我轉介獎勵金了,但偏偏拖著,到現在還沒有著落。』王女士說,與她一樣有相同遭遇的還有其他5名業主,比較巧合的是6名業主都參與了集體狀告開發商合同違約的官司。
開發商:
解決糾紛兌現承諾
對於業主懷疑因打官司遭遇報復的說法,聯華花園城相關負責人黎建文予以否認:『雖然我們跟業主有合同糾紛,但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報復。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已經有99%的業主兌現了轉介獎勵金,之所以沒有給王女士等6名業主兌現獎勵金,是因為他們存在不交物管、水電費等違約情況,我們希望先把復雜的糾紛、問題都理清解決後再談兌現獎勵金的事。』
而對於業主們反映強烈的物管、安保服務不到位等問題,黎建文認為,聯華在投入物管服務這方面已經做了很大的努力,現在物管品質已在不斷的改善中。『花園城目前已入住業主有4000多戶,我們很難做到讓所有業主都滿意,不能因為部分業主有異議就抹殺了公司所付出的努力。』黎建文表示。
律師提示:
業主維權應保留書面證據
記者了解到,6月以來,為了促進成交,近期東莞各大開發商除了通過大幅打折降價、推售特價房吸引剛需買家入市外,許多樓盤目前主推的一項活動就是『老業主帶新客戶成交』的獎勵活動,凡老業主成功推介客戶買樓,將得到各種形式的獎勵,如贈送物管費、現金獎勵等。
廣東歷維永盛律師事務所張允律師表示,目前東莞房地產銷售項目中『老帶新』的業主轉介活動非常普遍,但開發商在誘導業主參與活動時很少會以書面協議的形式給予業主承諾,如果開發商不認賬,就很容易出現像花園城6名業主難以追討獎勵金的情況。
張允告誡業主,如果參與開發商推出的『老帶新』活動,業主一定要注意保留開發商推介活動時的宣傳單張,如果轉介成功,應在客戶成交的同時要求開發商書面確認『老帶新』成交的事實,注意保留書面證據,這樣在開發商不履約時,纔有利於業主進行維權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