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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意見要求『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後,市場昨天再度傳言,上海市『有可能先對增量住宅征稅』。對此,有關專家態度審慎。
有媒體報道,近期上海有可能出臺地方調控細則,房產稅有可能在細則中有所體現。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上海極有可能先對增量住宅征稅,絕大部分自住性住宅暫且都會免征,『比如規定人均70平方米以內免征,就可以保護原有一套小二房,現新購一套大三房的改善性需求者』,而且稅率也會比較低,6%。左右比較合適。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黃樺表示,截至目前,地方仍沒有稅收立法權,相關消息不大可靠。
房地產稅究竟如何操作?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有三個原則不會變:一是房地產稅的推出主旨是打擊投資投機行為;二是區別對待原則,『也就是基本住房不征稅,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征千分之三至五的稅,多套投資型住房則高額征稅』;三是投資型住房也分兩種,已出租的按當前規定納稅,未出租空置房要高額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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