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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是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應該是以微利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從1998年的房改開始,經濟適用房就伴隨著商品房而生,他本應該是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可到了如今,各地經濟適用房丑聞頻出,讓經濟適用房被某些權利、金錢掌握者私吞的現象成了公開的秘密。
經濟適用房被非中低收入者購買,被炒房者超炒賣,被豪華裝修配豪車……這樣的事情頻頻被媒體爆出:陝西延安市寶塔區的很多經濟適用房單套面積大大超出國家有關規定,一些經適房單套面積甚至達到270多平方米(5月29日《西安晚報》);北京天通苑經濟適用房小區基本上4—5年前就完成建設,北區卻依然存在大量空置房源(5月29日《華夏時報》);南寧市有關部門最近在核查騙購經濟適用房問題時發現,已核查的住戶中近兩成非戶主及其家屬,七成房門則敲不開(新華網5月27日報道)。
單單最近一星期,各地的經濟適用房的負面新聞就一抓一把,最近一年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其實在許多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的都知道本地的經濟適用房並不『經濟』、『適用』,普通百姓只能望房興嘆。另一方面,由於商品房的價格居不下,而本可讓中低收入者不用為了商品房而奔命的經濟適用房卻又成了空中花園,讓普通百姓更加對經濟適用房產生了不滿。
到如今,人們提到經濟適用房時,已經喪失了對其本意的記憶,腦海中呈現的卻是特權、高價或者暗箱操作。這不得不說經濟適用房這一政策本身已經失去了其原有的使命,經濟適用房背後的隱喻,尷尬的成為了一個公開的秘密。
為何經濟適用房會成了公開的秘密呢?這與住房這個敏感而普遍的物品其本身的屬性密切相關。住房本是生活必需品,無論是誰都需要,經濟適用房既然比起同等級的商品房便宜很多,那麼無論有錢人無錢人,當然都希望能買到,況且住房市場本來就是供小於求,因此經濟適用房就會更加搶手。既然是搶手貨,各方面都會用盡自己的力量想去得到它,那自然是擁有權利、金錢等資源越多的人,越容易得到。另一方面,住房還具有極大地投資價值,這無疑就更加吸引各方面的人們想盡辦法去得到經濟適用房。
那麼,政府對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各種限制措施為何作用甚微呢?看看各地的政策基本都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較低、人均收入較低等條件,可是並不完善,比如收入低不是永恆的,一旦收入提高了怎麼辦?有錢人用沒錢人的名義去申請,然後兩者『分而食之』怎麼辦?筆者並非法理專家,在這裡並不能對其限制條件如何不完善做出全面的分析,可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根據目前申請到經濟適用房的人的情況來看,那些寫在文件中的條條框框,遠遠沒有達到其應有的效果。
一言以蔽之,高收益必然會引起人們冒著高風險去作為,經濟適用房這個會帶來高收益的物品必須有『高』的監管之策方可。
原有的經濟適用房政策實施到現在,已經被證明不再具有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的作用。在當前國家大力調控樓市,讓住宅回歸主的本質的情況下,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經濟適用房』纔能起到保障住房的效用。
目前各地都在大力興建保障性住房,各地政府應吸取經濟實用的教訓,讓保障性住房不再成為另一個公開的秘密。(徐沛宇)
以上論述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北方網房產頻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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