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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政府日前出臺《關於促進三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滿足市場需要,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等做出意見規定。
土地閑置將無償收回
《意見》強調,加強和完善三亞土地市場監管,防范惡意炒賣土地行為。對已出讓的土地,未按規定的開發期限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置,依法無償收回。在規定時限內,投資額未達到開發投資總額25%的,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嚴禁轉讓、聯營合作、作價出資(入股)和抵押。土地轉讓成交價格比主管部門委托評估價低20%或比區域基准地價低20%的,市政府可以優先收購。
土地出讓款首付5成
《意見》規定,對於依法批准改變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須明確應補繳的土地價款,繳款人應及時繳款。房地產項目土地出讓金應自土地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內全部付清。逾期達90日仍未付清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解除合同,定金或保證金不予退回,並可請求賠償。未按合同規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不得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也不得按土地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發證。拖欠土地價款的,在欠款期間不得參與土地競買活動。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受讓人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依法約定的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
捂盤惜售將上黑名單
《意見》指出,由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三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亞市物價局、三亞市監察局等部門組成綜合調查組對房地產市場進行不間斷檢查整頓。
重點對已批准預售項目捂盤和未達到預售許可擅自銷售的項目進行查處。已批准預售的項目在10日內必須開盤,並且一次性全部公開銷售進度、房源及房價,商品住房銷售應實行明碼標價。已銷售的商品住房項目發現捂盤、惜售、不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不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和哄抬價格的行為,責令立即整改,3天內不整改的將依法予以處罰,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予以曝光,列入黑名單,土地部門不再批准土地供應。對未達到預售許可的,不得以『內部認購』、『預交誠意金』、『發放VIP卡』等任何含有預訂款性質的名義或者方式進行促銷,一經查實,予以處罰,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予以曝光,列入黑名單。
二套房首付至少4成
《意見》對非法預售商品房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未經批准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不允許巧立名目變相銷售商品房。對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非法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商品房項目批准預售許可證後要將項目地點、棟號、房號、價格公布在三亞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網上。已銷售的商品房住房(含預定登記)原則上不得更名,凡企業擅自為客戶更名的,並由個人和企業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批准預售商品房項目無一次性推出應銷售樓盤表公開房源進行銷售的,視為捂盤,所留房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依法予以處理。
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優惠等方面,金融機構繼續按有關政策予以優惠。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或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包括借款人本人、其配偶、其未成年子女),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查其貸款條件,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總房價的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隨意哄抬房價將曝光
《意見》對隨意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企業,將作為企業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予以曝光,列入黑名單,並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同時,三亞將加快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所有企業必須進入該系統,定期對房地產市場進行監測分析,對可預售商品房源情況進行定期公布,提高商品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穩定市場預期,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海南特區報記者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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