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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琳:去年底12月份,在國務院會議上,明確了營業稅的征收從2年再次提高到了5年,這實際上是逐漸收回對房地產業的刺激政策。到了今年1月份,國務院出臺4號文。今年前2個月,市場運行應該說是穩中有落。
從銷售增幅和價格漲幅來講,前兩個月都在逐步回落,房地產業態勢向好的方面發展,供求矛盾得到逐步緩解。
但在3月下旬,有些地區出現了銷售的突然火爆,甚至出現了量價齊漲的局面。從一些統計數據來看,確實有部分城市出現了房價漲幅明顯,尤其是二手房市場。
從宏觀經濟發展來看,今年第1季度,中國GDP增速為11.9%,就是說經濟回昇的勢頭良好。在這種宏觀經濟向好的背景下,控制部分城市房價上漲態勢,同時,防止這種趨勢向其他地區蔓延,出臺新國十條調控市場,我覺得這個時機選擇還是非常恰當的。
任興洲:我不認為只要是政府的調控就是計劃經濟。去年,為了應對危機,提振房地產市場,政府出臺了那麼多促進購房的優惠政策,例如,房貸7折優惠、契稅印花稅減免、首付比例降低等等。為什麼這些政府調控政策出臺沒有人指責呢?那時候沒有人說,政府救市就是計劃經濟。現在,面對房地產市場價格的瘋狂上漲,政府出臺調控政策,就被指責為計劃經濟,這是明顯的雙重標准。
事實上,政府調控就是在市場過冷的時候加以昇溫,在市場高燒的時候適當降溫,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這是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也是經濟保持平穩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更是整個社會和諧發展的客觀要求。而對政府的調控政策,很多人往往是從自身的利益去評價,有時難免失之偏頗。
『不能指望房價暴跌解決住房問題』
在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房產調控新政中,為何不提讓房價理性回歸,而是平穩健康發展,原因何在?
劉琳:新國十條有兩大亮點。首先,房地產業作為支柱產業,成為去年中國經濟率先復蘇的重要動力。那麼房地產業究竟是要優先拉動經濟發展還是要優先解決民生?新國十條明確給出了答案,即住房問題是經濟問題,但把『重要民生問題』放在了第一位。這是政府第一次清晰表達了這種定位,對今後解決住房問題具有深遠的指導意義。
第二,監察部門首次介入。穩定房價,從中央政府而言,主要手段即金融調控,而其他手段都落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執行是否到位,直接關系到政策實效。而新國十條明確規定,『省級政府負總責,城市政府抓落實』。為此,特別規定了監察部門與住建部的聯手考核問責。監察部門介入住房問題的考核問責,這是過去從未有過的,充分表明了中央政府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決心。
滕泰:指望房價暴跌來解決住房問題是違背經濟運行規律的。因為房價暴跌大多發生在宏觀經濟發生衰退的情況下。譬如,2008年第三季度,受金融危機影響,宏觀經濟進入衰退通道,居民收入下降,失業增加。數據顯示,全國70個大中城市,當時有60多個城市房價都在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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