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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遭拒簽購房人『被違約』
銀行暫停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放房貸後,個貸機構和銀行的房貸拒簽量激增了十幾倍,而因房貸被拒而引發的退房糾紛已開始在京城樓市不斷上演。
父母借錢交首付卻面臨違約
今天上午,李女士講述了她的遭遇。今年年初,李女士夫婦買了位於朝陽區五裡橋的某項目的房子,總房款約98萬元,兩家人就湊了68萬多元的首付。『這些錢可以說是雙方父母所有的積蓄,為此婆婆還賣掉了房子,又跟親戚借了很多錢,就為了讓我們在北京能有個自己的家。』
4月中旬,李女士夫婦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付。但就在他們准備貸款材料的時候,銀行接到新的通知,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1年以上完稅證明和社保證明,於是,他們的申貸請求被『駁回』了。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房子只能退掉。
但當李女士找到開發商要求退房時,銷售經理卻說合同已經簽了,退不了,非要退就要交違約金。按10%計算,要賠給開發商10萬餘元。
『都是借來的錢,又不是我們的過錯,不甘心就這麼被扣了違約金啊!』李女士告訴記者,他們正在和開發商進一步協商解決辦法,實在不行只能打官司了。
開發商:誰承擔責任我也說不清
記者隨後致電該項目售樓處,銷售人員表示,對於目前該項目出現的業主房貸被拒導致的退房糾紛,『我們也不清楚怎麼解決』。
購房合同中是寫著購房人如退房須交房款10%的違約金,但如今趕上宏觀政策調整,未來怎麼解決,由開發商還是購房人承擔責任,現在沒有定論。
貸款受阻引發大量退房糾紛
記者搜索搜狐焦點網等業主論壇發現,由於銀行新的房貸限制政策,房貸被拒導致糾紛的例子目前已有很多。
記者申請加入了某小區業主專門成立的『貸款問題QQ群』,發現其中已有24位成員,其中除了記者之外都是由於房貸被拒和開發商產生糾紛的業主。
這些業主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首付都是在4月中旬左右交的,但在申貸過程中的4月下旬到本月初,各銀行陸續出臺限制新政,導致他們貸款失敗,從而導致糾紛。
房貸『拒單』暴增十幾倍
房貸門檻連續提高,引發了銀行和個貸機構近日房貸審批中的『拒單』量暴增十幾倍。
個貸機構『偉嘉安捷』相關負責人透露,新規出臺後,每天拒掉的單子都在十幾單以上,佔到了總申請量的兩成,比平時增加了十幾倍。
一家不願透露姓名的上市銀行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房貸新政實施後,他們『否決』的房貸申請數量大幅增加。以前很多客戶向他抱怨說『放貸難』,指的是審批通過後資金到賬時間比較長。而現在,有不少客戶卡在了審批環節。『申請沒有通過銀行系統審批,被「打了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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