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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今年市區新增建設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配建比例不得低於20%,其中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於10%,以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青島市要求,要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今年全市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要比去年增加30%以上,供應總量達到1500公頃以上。其中,市區供應總量要達到500公頃以上,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據介紹,今年青島市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設用地的年度供應規模,將不低於各類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7%,今後3年不低於70%。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規模,不低於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20%。
通知要求,青島實行更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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