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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對存在炒地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發放新貸款
面對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再次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的情況,國務院於2010年4月14日下發了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通知下發後,各金融機構認證貫徹落實政策所提出的要求,截至記者發稿,三大上市銀行已經全部公布了其相應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4月16日,工商銀行率先表示,該行於當日開始對新簽訂合同和審批的個人住房貸款實行新規: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4月21日,建設銀行也發布了其最新住房信貸政策措施,記者發現其相關政策同工行基本相同。但建行在文件中指出,對於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各分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按照當地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要求,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此外,建行還強調,要綜合考慮所在地區當地房地產價格走勢、住房樓盤項目價格情況、客戶信用狀況等因素,根據總行有關政策要求,制定差別化的首付款比例要求,防止抵押物價值波動可能導致的風險。對房地產價格波動較大的區域,應進一步提高首付款比例。
昨日傍晚,中行對外公布了其具體措施。中行的政策公布在三大國有銀行中是相對最晚的,但卻是最為具體、覆蓋面最廣的。
除了和上述兩大行類似的規定外,中行細化地指出,根據與客戶合同中的約定,在利率調整方式到期時將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貸利率浮動比例分別調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加強個人住房貸款審查,防范虛假個人貸款。加強貸款用途審核,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房市。
同時,中行還對投向房地產開發的貸款提出了新的要求。中行表示,將重點支持經濟比較發達、房價波動相對平穩、以自住需求為主城市的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力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開發建設,積極支持列入當地政府建設計劃的重點安居工程項目。對於近期發展過熱、以外部投資需求為主、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嚴格控制貸款。對於存在土地閑置、炒地、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虛假個人貸款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發放新的貸款。嚴格執行房地產項目資本金要求,提高准入標准、信貸條件和貸款抵押品標准,新發放貸款要以在建工程為抵押。動態調整貸款成數,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在建工程的五成。嚴格貸款封閉管理,防止借款人挪用資金。
此外,中行還特別指出,將根據地方政府信用和財政收支狀況,區別對待,動態評估、適時調整土地儲備貸款額度。嚴格信貸准入條件,實施名單式管理,嚴格控制對縣級土地儲備機構的新增授信。嚴格落實土地抵押,審慎測算土地評估價值。嚴格監控土地最終用途和資金回籠情況,確保土地出讓收入優先用於償還貸款。
市場分析人士指出,三大行出臺的房貸政策越來越細化。已經從對需求端的購房貸款,深入到供給端的開發商貸款和土地儲備貸款。這將使得政策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更為具體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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