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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者官員的隱形財產今後將無所遁形
經濟專欄撰稿人劉罡的觀點是,如果真的開征房產稅,對樓市的影響還在其次,或將引發一場巨大的社會變革。因為,要征這種稅首先得搞清每個公民有多少房產,鑒於銀監會剛修改了二套房的認定標准,由以個人擁有為依據改為以家庭擁有為依據,因此還必須搞清每個家庭的住房擁有情況。
此外,還需搞清房產價值。根據報道,財稅部門將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為經營性住房,按現行規定,對經營性住房依照其原價值的70%?90%按年征收房產稅,稅率1.2%。因此,征稅前必須進行一場全國范圍的住房登記確權和估價行動,即,政府必須確定每套城市住房的戶主。那些家庭收入與名下房產數量和房產價值明顯不匹配的人,會隨之浮出水面。社會上嚷嚷了多年要政府公職人員公布個人財產,卻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現在伴隨著房產稅的出臺,相當一批官員的隱形財產將有機會曝光。
價值百萬三套房年繳稅款
(根據1986年出臺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按照廣東省地方政策規定減除30%比例計算)
空置房
(100萬-100萬×30%)×1.2%=8400元
出租房
2萬元?3萬元×12%=2400元?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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