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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已經通過初審,並且進入復審階段。而媒體曝光的各種初審怪現象,諸如通過者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紮堆、零資產、住豪宅的也通過了申請等,這在廣大市民中引起了強烈反響。
昨日,記者走訪羅湖區和福田區建設局了解到,目前羅湖區建設局公示後接到不少投訴,但由於在核查情況,復審推遲。其中1個街道辦發現11份不合格、3份退件的現象。福田區建設局共收到56份公眾舉報信息,並發出9份不合格通知書。
羅湖區建設局:
投訴不少復審推遲
羅湖區建設局房改科工作人員肖先生告訴記者,公示後接到不少投訴,但具體情況還在街道沒有移交過來。他表示,已經下發2次通知到各街道辦,要求嚴格進行審查。雖然已經進入復審階段,但由於公示之後發現種種問題需要核查,資料還在各個街道辦沒有移交過來。
『我們只能核查2008年和2009年的收入少於申報標准,以及總資產少於32萬,入戶資料齊備等,至於查財產、房產這些事情,作為行政職能單位沒有資格進行審查。』他告訴記者,雖然沒有完全統計數量,但接到投訴較多的是桂園街道辦,希望記者具體到街道辦進行詢問。
福田區建設局:
9份保障房申請不合格
據福田區建設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市民投訴和媒體曝光,目前,該局共收到56份公眾舉報信息,經過福田區相關部門的調查,目前福田區查實9戶申請者違規,其中4份屬於虛報財產。福田區建設局已向這9戶發出退回不合格申請通知書。據工作人員介紹,其中4名不合格申請者還沒有過來領通知,估計是不敢來領。但不管他們願不願意來領,主管部門已經確認不合格申請者收到了相應通知的信息。根據福田區建設局方面介紹,對這些情況,現在該局沒有作出處罰,在該部門發出的退回申請通知書中,已經注明『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專家:
建立個人征信系統
對於保障性住房申請出現的各種問題,應該如何保障公平公正呢?深圳社科院城市營運中心主任高海燕表示:『單純靠審核把關不夠,而是要靠制度和法律的建立。』他提出了兩點建議:第一,建立完善的個人征信系統,將個稅、就業、收入等狀況詳細地列入進來,財產收入狀況一目了然,現在依靠個人申報很難了解實情。
第二,通過立法提高申請者和審核者的違規違法行為的成本,現在違規違法可以說基本沒有成本,而在中國香港和新加坡,虛報財產是要坐牢的。
桂園街道辦:
11份不合格3份退件
據羅湖區桂園街道辦社會事務科科長胡永寧介紹,目前初審有11份不合格,3份退件。接到的投訴有四五個,主要集中在開小車的和轉移資產的兩份申請資料上。
投訴一:老板也來申請
『有三個不同的電話都投訴一個人,主要投訴他有一輛汽車價值20萬?30萬元,自己還當老板。』羅湖區桂園街道辦社會事務科科長胡永寧告訴記者。
回應:小車11萬元
胡永寧告訴記者,接到投訴後,工作人員到其家中進行調查,發現他們的確有一輛轎車,出具的發票上寫著11萬元。『我們驗過原件了,應該沒有問題。』
開得起小車的,並且自己做生意當老板,收入如何呢?胡永寧表示,被投訴者的生意主要是在深圳畫家村大芬村賣畫,收入查不到。『做生意和其他一些自由職業者都很難查清楚資產,有單位能開收入證明,沒單位只能靠誠信申報。而且查收入的權力我們沒有,只能由市建設局在終審時進行核查。』
投訴二:轉移資產上百萬
記者還看到一份書面投訴,有人寫匿名信投訴在天池賓館上班的曾某從2005年開始轉移資產上百萬元,都轉移到親戚的賬戶中。投訴表明,他本人工資與妻子工資加年終獎已超過12萬元,從2005年起,還把每個月的收入加上妻子的收入都存在親戚的賬戶上,其資產上百萬元。他還注明了是轉給了妹妹、弟弟和丈母娘。
回應:妻子有失業證
舉報的情況是否屬實呢?胡永寧表示,按照他申報的情況來看,總資產是符合32萬元以內的,而他的妻子是有失業證的。記者看到,其檔案中有妻子伍女士的失業證,登記失業是在2003年8月份,並且社保也是自己繳納的。至於申報失業後是否再就業,胡表示情況暫時不清楚,但一般人就業後會取消失業證,是由單位交社保的。
至於轉移資產的情況,他坦言很難查,主要靠銀行和銀監局進行監督,街道辦沒有權限進行核查。
『投訴信和資料加在一起,我們會統一上報給市建設局,請他們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核查。』胡永寧告訴記者。對於財產狀況,一般都是要求申請者寫誠信申明,保證不弄虛作假,如果作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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