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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調控已出動
2009房地產市場的火辣,終於引來了各方關注,一系列調控措施在2009年第三季度後陸續出臺。
去年9月,國土部發布《關於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地方采取切實措施促進建設用地的有效利用。對取得土地後滿2年未動工的建設項目用地,應依照閑置土地的處置政策依法處置,促進盡快利用。
11月,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規定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讓面積小城市(鎮)不超過7公頃,中等城市不超過14公頃,大城市不能超過20公頃。此舉可有效防范土地閑置,縮短開發商佔地周期。
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遏制炒房現象。國辦發〔2008〕131號文件中的四大稅種的優惠措施,只有營業稅優惠取消,契稅、個人買賣印花稅、個人轉讓出售的土地增值稅還繼續維持。隨後,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明確提出:『加強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同時強調『地方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
12月1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央行、監察部等五部委聯合出擊,公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將開發商拿地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五成,且分期繳納全部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2010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十一條』)發布,二套房貸政策重新收緊,明確二套房首付比例必須不低於40%。3月,國土資源部網站掛出《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19條』),被認為是國家旨在從土地市場抑制房地產市場熱炒。
3月,國資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外,還有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工作後要退出房地產業務。
這些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以打擊投機投資、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為調控主要目標,使房地產市場在2010年初一度陷入觀望。
合:重蹈覆轍?
2010年2月,上海臨港新城4幅土地以總價28.5億元的價格成交,樓板價最低7100元/平方米,最高7500元/平方米。上海地價一年來首次出現明顯回落。除一幅土地出現現場競價之外,另外3幅均以掛牌價格成交。而就在兩個月之前,臨港新城的土地還被眾多開發商爭搶。
數據顯示,春節期間,北京、上海、天津等28個城市的成交量跌幅環比前一周下跌近五成以上。2月,上海樓市供求量創5年來新低,但上海房價並未有明顯松動。
到了3月,一切又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2010年3月,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積為80萬平方米,比2月大漲150%,成交量也在連續3個月下跌後止跌反彈,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9767元/平方米,與2009年3月相比大幅上漲了48%。
同時,3月的上海又出現了『日光盤』。3月20日,嘉定保利家園開盤,270套房源均價1.55萬元/平方米,一天之內全部消化。3月27日,浦東保利林語溪開盤,均價1.5萬元/平方米的100套住宅開盤當日全部售出。3月15日,在北京土地市場接連誕生3塊『地王』,其中單價『地王』兩度被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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