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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日前在一次國際建築大會上說,我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築量最大的國家,每年20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於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但建築壽命只能持續25-30年,而且短命建築每年產生數以億計的建築垃圾,給環境帶來巨大威脅。
目前建築短命已非個案,可以說相當普遍,壽命之短也在不斷衝擊人們的想象。前不久有媒體披露,福州一所投資1500萬元的樣板小學,僅用了2年就面臨拆遷。根據我國一些建築設計通則規定,重要建築和高層建築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建築為50至100年。可見,建築短命問題不是書面規定的年限過短,也不在於技術能力達不到。
建築短命有時也被歸結為建築質量問題,『樓歪歪』、『樓脆脆』等事件也確實給建築質量、政府監管敲響了警鍾。但據住建部對全國30多個省的90多個城市中的180多個建築工程檢查顯示,96.1%的建築工程合格。這或許說明,建築質量並非建築短命的主要和根本原因。
確切地說,建築短命現象屬於城市化問題。目前,城市發展速度和熱情主要有兩大驅動力:GDP和土地。所以,建築短命問題很大程度上,是這兩方面的城市發展誤區所造成。
從GDP來看,拆新建新、大拆大建本身可以增加GDP,GDP的增加又可以帶來官員政績。一些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道路挖了建、建了挖問題,也是根源於此。而且,建築高速周轉,還能帶來大量的鋼材和水泥的消費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過剩產能。我們知道,地方政府熱衷於投資興建鋼材、水泥等重工業項目,哪怕重復建設也在所不惜,正在於這些工業項目可以立竿見影地提昇地方GDP數值。但是,拆新建新帶來的GDP增長是表面的,並沒有實質性增加社會財富和經濟價值。相反,不正常的拆建本身浪費了巨大的財富和資源,除了能帶來政績,對社會經濟毫無益處。
從土地來看,建築短命往往籠統地歸結於城市擴張過快,規劃和建設跟不上城市發展速度。事實上,城市在地理空間上的擴張,並不必然帶來建築短命問題。城市化的一個重要結果,就是土地增值,土地增值意味著地方財政收益增加。這就是說,將增值了的土地再賣出去,可以帶來地方財政收入增長,至於土地上的建築是否達到了使用年限,則往往不在考慮之列。城市規劃的頻繁調整乃至長官意志,某種程度上都是為土地財政服務。而且,也正是由於土地與財政的關系,以及土地國有等制度,地方拆遷與建築短命其實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建築短命已經作為一個嚴重問題被提了出來,正如同其他問題一樣,它們都是GDP崇拜、地方財政對土地過度依賴等根本問題的外在表現。因此,解決建築短命,往往不在於節約意識、建築質量的不斷重申,而需要在根本的體制機制上有突破、有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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