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1+1》2010年4月6日完成臺本
——我的地盤,你做主?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如果有人要拆您的房子,總得有人跟您打個招呼商量商量吧,因為別的地方咱說話不算,這可是自己的家,自己的底盤,總得自己說了算吧。但是今天我們的節目關注的這樣一個特殊的案例,事情卻並不是這樣的,我們先來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播放短片)
李秀蘭(揚州市渡江西苑小區業主):
我們的地(土地使用權)是我們自己的買下的東西,政府把它賣掉了,我們都不知道,也沒跟我們說一聲,也沒有通告,也沒有公示,什麼都沒有。
解說:
兩個小區,一個建成於2002年,一個建成於2003年,使用都不到八年,但是在今年3月,兩個小區的70多個業主卻都收到了拆遷通知。沒有通告,沒有公示,接到通知前,業主們什麼都不知道,他們新房子就要被拆除,這樣匪夷所思的怪事就發生在揚州。
劉家鵬(揚州市福運苑小區業主):
這是土地使用證書,土地使用證上注明土地性質是出讓,使用期是七十年,政府把章蓋在這個地方,證件發在這個地方,你土地出讓以後,你能不能第二次出讓,第二次出讓侵犯不侵犯業主的權利。
解說:
明明是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權,怎麼一下子就縮水成了7年,焦急的業主們到處打探消息,終於在揚州市土地市場網上發現,今年2月11號,揚州市剛剛以每畝250萬的價格賣掉了一塊兒序號為590號的地塊,整個地塊900多畝,范圍正好包括渡江西苑福運苑兩個小區。
李秀蘭:
壞了,壞了,我們的地怎麼被掛牌拍賣了。
解說:
為什麼在業主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揚州市政府就把兩個剛建成不久的小區土地再次掛牌拍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揚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處處長卞廣驥做出了如下解釋:出讓的那個地塊兒位於新老城區的結合地帶,為了提高城市品位,揚州市政府決定以掛牌出讓的方式引進開發商對該地塊兒進行舊城改造。對於這次出讓,他們早在去年年底就發布了公告。
卞廣驥(揚州市國土局土地利用處處長):
在我們國土局網站,在規定的媒體特別是江蘇土地市場網,都進行了公告。
解說:
記者了解到,揚州市國土資源局在網上發布的公告,其實是土地招商公告,作為普通公眾的業主又會有多少人關注,多少人知情呢?
卞廣驥:
他也不可能每家每戶都能夠知道,這個也不可能做到,說句老實話,從我們來講,應該說我們在網站發布公告,應該就是已經對社會公告了。
解說:
此外,就算業主全部知情,國土資源局能否據此就將已經賣給業主的土地使用權拿到市場上再賣一次?
記者:
從法律上講,拍賣需要哪些前提條件?
卞廣驥:
應該是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從法律上說應該是要收回的。
解說:
國有國法,對於兩個小區的土地被再次拍賣,揚州市國土資源局在掛牌之前又是怎麼做的呢?
卞廣驥:
我們是有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力,但是規定使用土地使用權必須要對他要有補償,要按照市場給它補償。
記者:
關鍵是這樣的工作應該是在拍賣之前做,還是在拍賣之後做?
卞廣驥:
這塊兒呢,我們在拍賣,從我們做法上來講,應該是在拍賣之後。
解說:
先拍賣,再補償,事實上,國家法律明文規定,因舊城改造,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應由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補償,在補償之後纔能收回土地使權。
記者:
政府說給你們錢,現在有沒有跟你們商量?
劉家鵬:
沒有,沒有任何人來講,也沒有貼公告,也沒開聽證會,什麼都沒有。
解說:
讓業主們感到更加不解的是,自己不僅沒有拿到補償,連補償方案,政府方面至今也沒有向他們公布。
記者:
有沒有(補償)方案?
卞廣驥:
我不是很清楚,因為我不負責這方面的工作。
解說:
就這樣揚州市國土資源局沒有按照規定,給予業主們補償,甚至連補償方案還不清楚是否出臺,就收回了業主們的土地使用權,並進行重新掛牌出讓。
據了解,打算出讓的900多畝土地,位於揚州市正在開發的古運河風光帶南岸,是當地難得的黃金地段,商業潛力巨大。按照新規劃,土地出讓後,開發商將主要進行商品房、商鋪等商業項目開發,而揚州市政府也因此會獲得20多億元的土地出讓金。
戴邦誠(揚州市渡江西苑小區業主):
你為了土地多賣幾個錢,把我們的新房子拆了,你還是起商品房,你對老百姓也不負責,你叫老百姓要幸福安康,小康人家,這麼做怎麼小康得了。
解說:
業主們大聲質問,經媒體暴光之後,也迅速變成了社會質問,就在昨天,揚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此次拍賣做出調整,宣布本著充分尊重民意,自覺接受媒體監督的出發點,終止相關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行為。得知消息之後,有業主表示,終於可以安心睡覺了,但是他們真的能安心睡覺嗎?
主持人:
就像剛纔短片裡所說的那樣,揚州市目前已經對這個事情做出了處理,終止相關的土地出讓,並且自覺地接受媒體的監督。但是就像剛纔接受《焦點訪談》記者采訪的時候那名官員所說的那句話,據我了解,還不只一個地方做,所以發生在揚州的這件事,既有特殊又有典型性,也就值得我們去分析它。今天我們演播室請到的是中央黨校的辛鳴教授。
首先辛教授一個問題,今天我看到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評價,說那就等於揚州市他們相關的職能部門不聲不響地把這一塊兒賣了兩次,第二次就有偷地的這麼一個意味了。那麼我們就在想,相關的職能部門他們的出發點是要提高城市的品質,是要進行舊城改造,這個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卻被冠以偷字,你覺得它損傷的是什麼?
辛鳴(中央黨校教授):
從表面上來看,這件事情好像損傷的是被拆遷的老百姓。你看我的房子住得好好的,結果不聲不響就要被別人拆掉,被別人賣掉,用句比較時髦的話說,這有點太傷自尊了。但是我們今年『兩會』,我們總理說希望我們老百姓過上更加有尊嚴的生活,你說連自己房子都看不住的老百姓的生活能叫有尊嚴的生活嗎?
可是事實上,我認為受傷害的恐怕還不僅僅這些老百姓,更深層的可能就是我們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我們都知道,政府是要靠自己的權威,自己的公正去行事,纔能在社會上贏得尊重。現在我們的政府,一些地方政府,你剛纔講跟一個偷字聯系在一塊兒,跟偷字聯系在一塊兒的政府,你說他在這個社會上如何能有他的權威,有他的形象,他的所作所為如何能得到老百姓的認可?
主持人:
辛教授你看有些老百姓就這麼說,我不是說不支持你的舊城區改造,我也不是不支持你的城市品位的提昇,但關鍵是你要拆我的房,賣我的地,你得跟我打聲招呼吧,而且我們國家不是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們有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裡面明文規定,應該怎麼做,但為什麼相關職能部門就知法犯法,什麼原因?
辛鳴:
我個人感覺恐怕兩個方面原因比較直接,第一個方面就是我們的一些地方官員它過於迷信行政權力,他認為好像我們政府只要想乾的事情,我們都能去乾,想乾的事情都能去乾成功,希望用行政權力來強迫做一些事情,已經成為我們一些地方乾部習以為常的做法。第二個方面恐怕就是對於我們老百姓應該有的權益的一種不應該的漠視,就是老百姓的房子,人家住的好好的,就算我們出於公共的利益需要,出於城市發展需要,應該去跟老百姓講一聲,去告知大家。
主持人:
最後一個問題,我覺得,因為剛纔我們已經反復強調,揚州方面已經高度重視此事,而且終止了相關的土地出讓。但很多人的疑問是事情就到此結束了嗎?終止土地出讓就完了嗎?接下來怎麼去重建這個已經失去的公信力?
辛鳴:
中國有句古話叫以心換心,既然我們的行為已經讓老百姓傷心了,那麼我們就應該用我們的行為去讓老百姓重新感到暖心,怎麼暖心,我們現在能看得到,目前我們城市的一些政府,跟開發商之間結合的比較緊密,因為它知道,如果不照顧開發商的利益,那麼我們地方政府就賣不了土地,賣不了錢,所以我就沒錢肯來,所以他往往是跟開發商站在一塊兒,然後跟老百姓好像隔了一層似的。那麼我們能不能改變一種發展模式,就是我們的政府既跟開發商站在一起,讓我們開發商有利潤可賺,又要跟我們的老百姓站一起,讓我們的老百姓也通過拆遷得到他更好的生活品質和更加舒適的生活。
主持人:
這也就是考驗城市,還有一個執政政府的技巧吧?
辛鳴:
對。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