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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收緊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稅優惠,聯名購房者———
一方已購房不能享1%契稅優惠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可以享受1%契稅優惠稅率,但這一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已經開始收緊!
昨天,羊城晚報記者獲悉,本月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3號)。通知稱: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從該通知的規定看,兩人或多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這套房子,對其中任何一位購房者來說,都必須是唯一一套住房,否則就不能享受1%契稅稅率優惠。
過去:只要一方無購房記錄都算『首次』
『之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只是規定,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稅率為1%,但對這個「首次」並沒有詳細的情形規定。比如,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無房,後來又以夫妻、父子聯名買房,算不算「首次」?類似情況廣州挺多,納稅人又很較真,你不執行優惠政策,他就要你拿文件看,但這些問題文件都沒明確。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只能看廣州市房管局檔案館裡查到的情況,聯名購房者中一方名下查不到購房記錄的,我們都算首次購房。』昨天,廣州市財政局契稅征管部門有關人士說。
據了解,不僅廣州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其他城市,同樣也存在這種因為政策不夠明確導致契稅優惠政策執行只能從寬的情況。
現在:任意一方有購房記錄不算『首次』
不過,在這個新政策出臺後,對一方已有購房記錄的聯名購房者來說,這樣的好事不會再有了。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如果非首次購房,均要多繳0.5%的契稅稅款。
目前在廣州執行的政策是:契稅稅率為3%,其中,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暫減半征收契稅,即稅率為1.5%;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暫按1%稅率征收契稅。
『兩部門作出這樣的政策調整,既有統一各地政策執行的考慮,也有貫徹目前國家實行差別化稅收政策調節房地產市場需求的政策導向的意圖。另外,也和「國11條」對「二套房」的界定收緊有關。』一位稅務問題專家指出。
據了解,國務院年初出臺的調控樓市『國11條』對『二套房』的界定口徑更嚴,明確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納入二套房界定范圍中,原來,以『戶(家庭)』的界定標准主要是指『夫妻』,現在把『未成年子女』也納入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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