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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淮安市日前推出的『共有產權』住房模式引起全國關注。據報道,有購房者只付了9萬多元就買了一套71平方米的兩室一廳,5年後再付給政府8萬多元,這套房子就完全屬於自己。在國務院發展研討中心組織的研討會上,有專家提出該模式值得向全國推廣。——《重慶晚報》
可有選擇性推廣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說,『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這引發了廣大民眾的熱議和追捧,也引起了各地政府的思考:到底如何纔能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答案自然是千差萬別的。不過,單就住房這塊兒來說,我認為就是廣大民眾能夠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居者有其屋』。
在此之前,各地政府為解決廣大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推出了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但由於種種原因,供給量仍不能滿足廣大低收入群體的實際需求。根據淮安市的經驗,『共有產權』模式可以讓更多的低收入群體或剛工作的年輕人擁有自己的住房。推行這一模式雖然可能會耗去更多的財政資金,但這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政府將寬裕的財政投入到住房保障上來,無疑是『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從這個角度說,這種住房模式不但值得各地政府認真思考,還應有選擇性地向全國推廣。
但跟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模式一樣,『共有產權』住房模式也有其弱點,那就是購房者申請門檻的准入問題。畢竟,『共有產權』住房是一種巨大的政策優惠,它的主要服務群體應該是低收入群體,而不是有錢人一族。雖然,我們也相信絕大多數有錢人不會在這個針對窮人的政策上打小九九,但是,從各地申請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情況來看,卻總有那麼一部分人在這上面打擦邊球,謀取個人私利。所以,各地想方設法推出『共有產權』住房模式固然很重要,但同時還要出臺一系列嚴密的措施,確保這個住房保障政策不至於淪為某些有錢有權之人撈取私利的工具。
須警惕『水土不服』
全國各地的情況千差萬別,既有地價和社會經濟發展方面的差別,也有低收入群體對於『共有產權』房認可程度的區別。因此,像部分專家建議的那樣『向全國推廣』未必行得通。
淮安市在江蘇屬於欠發達地區,城市人口約60多萬,屬於小型城市。中小城市相對於大城市而言,可以利用的土地資源比例較高。60多萬人口中屬於低收入者約10%,當地政府只要下大力氣完成數萬套房子就能滿足基本住房需求。但大城市有住房需求的動輒數十萬、上百萬,在城市土地資源更為稀缺的情況下,小城市的『好經驗』未必能在大城市行得通。
理論上說『橘生淮北則為枳』這是很有可能的。譬如經適房,個別城市丑聞不斷,甚至被人調侃為『既不經濟、也不適用』,並不是經適房本身的問題,而是個別地方政府在執行中的『變異』。那麼,再好的『共有產權』模式,到千差萬別的各個城市,未必不會『水土不服』。
而且,我們也應該看到,就這一模式而言,也有諸多無法解決的現實窘境。譬如:政府本身就是公權力的主體,可在這個模式中卻成了共有產權人,也就相當於成了市場主體,那麼,政府在市場行為上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會不會產生濫用公權力的現象?再者,共有產權糾紛極為復雜,政府部門有多少精力整天奔忙於有關的民事訴訟和財產糾紛?
總之,淮安市對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上的積極努力和探索值得喝彩,也不妨當成一種經驗來學習、借鑒,但全面推廣恐操之過急。(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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