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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於2006年5月購買了位於長豐縣雙墩鎮軍港新村的房子,可是4年過去了,依舊拿不到房產證。他告訴記者,不止他一個人如此,該小區1000多業主都面臨同樣的問題。
消費者:房產證『難產』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於2006年5月份,一次性付款13萬購買位於雙墩鎮軍港新村的房子。當時開發商承諾半年後就能拿到房產證。可是,劉先生等了一年,也沒有任何動靜。他打聽了一下,發現小區內的很多業主都沒有拿到房產證。2007年和2008年,他多次來到小區門口的軍港新村工程建設辦公室,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的事情。可是工作人員每次都答復,正在辦,還需要一段時間。
劉先生表示,現在買房已經4年了,房產證依舊拿不到。原先設在小區門口的開發商辦公室,已經關門走人。他根據購房合同撥打開發商的電話,卻顯示對方已經停機。『我們小區1000多戶業主都非常著急,現在開發商消失了,我們不知道該向誰要房產證?』
房產局:開發商未申辦記者隨後采訪了長豐縣房產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具有商品房開發資質的企業在房屋竣工以後,提供相關資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產證。截至目前,軍港新村未到該局申辦,如來申請登記,相關手續完備後,該局會按照服務承諾給予登記發證。該工作人員表示,該小區的開發商,應該還沒有辦好手續,所以遲遲不能給業主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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