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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州市政府發布《關於大力推進廣州保險業綜合改革試驗的意見》,提出廣州將推動建立延稅型養老保險制度,探索發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記者以為,『以房養老』的方式對於有房產的老人家而言,雖然是件好事,但在實際操作中則可能遭遇許多難題。
其中,難題之一是商品房只有70年的產權,70年之後如何續權則還是個未知數。即便采取『以房養老』的業主壽命不超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但此刻該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也許已所剩無幾。保險公司若要靠剩下的使用年限補償其所支付的養老金成本,那麼所能承受的給付能力也就相當有限了。
難題之二是現有的『拆遷條例』對被拆遷戶的權益保障有限,而養老所涉及的時間則難以估算。而且即使是新的一手樓,過二三十年也已成為舊樓,同樣有面臨拆遷的風險。因此,『以房養老』看起來是能幫助老人分擔拆遷的風險,但實際上這當中蘊涵的拆遷風險肯定會被保險公司計入成本的。其最終的結果肯定是房價被低估。這樣一來又令『以房養老』者覺得劃不來,從而導致『以房養老』難以實施。
難題之三是『以房養老』也許會導致家庭矛盾的增加。目前,國內啃老族眾多,一旦老人想『以房養老』,就等於是剝奪了子孫輩的繼承權。這顯然會引起『啃老族』的不滿。加上市民普遍存在的『老竇養仔天經地義』的觀點,以及樓價高企讓『80後』普遍承受不起的實際原因,令『以房養老』也難以在實際中推行。(王荔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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