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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各地接連發生的數起收回開發商閑置土地,並沒收巨額保證金事件表明,中國對開發商『囤地』的打擊力度正在加大。
南京市國土局日前發布公告,收回了兩家外企已取得開發權的該市城東仙林一地塊,並沒收了保證金2.45億港元。
2007年,由代表香港招商地產與九龍倉置業拿地的瑞嘉投資實業有限公司和實創投資有限公司以24.1億元人民幣的總價,拿下該地塊。這一地價是當年南京市第二高價。作為外資企業的兩公司交付保證金為2.45億港元。
從南京市國土局的公告可以看出,開發商在拿到這塊地後,除了拍賣前交納的保證金,事後就什麼也沒交、什麼也沒做,讓這一地塊閑置了兩年。
有南京房地產專家認為,此次『收地事件』對開發商的拿地『熱情』會有所警示,也會對2010年的南京樓市產生較大的影響。
此前,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也發布公告表示,由於逾期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開發建設補償協議》,北京市大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去年11月20日以50.5億元競得的順義區後沙峪鎮天竺開發區22號住宅用地被取消競得資格,大龍公司已經交納的2億元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在廣州,恆大地產於2008年1月8日以41億元高價拍得的員村絹麻廠地塊也被收回,並沒收了1.3億元保證金。廣州富力地產、金地集團、中萊投資等幾家公司未開發的地塊也全部被收回。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宇認為,以上數宗地塊被收回,並沒收巨額保證金,表明在土地政策執行方面將更加規范化,土地出讓將堅決按合同約定來執行。
王宇表示,鑒於土地供應有限、地價長期看漲的心理,土地儲備規模被開發商視為實力和後續發展能力的象征。政府開始沒收保證金並收回土地,是嚴格履行土地出讓的法定程序的行為。及時制裁沒有足夠資金實力卻盲目搶地的企業是遏制地價過高的手段之一,也表明政府遏制過高房地價的政策開始從源頭上落實。(石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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