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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4年,京城首例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訴訟案結果終於揭曉。海淀法院日前判定健翔園業委會勝訴,並判決物業公司返還部分資金。
健翔園物業案因是北京首宗此類案件而廣受關注,此案始於2006年,健翔園小區在更換物業公司時,發現前物業公司並未移交小區300餘萬元的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於是,小區業委會將前物業公司告上法庭。隨後,該案經歷了業主訴訟請求被駁回、上訴、二審判決發回重審等戲劇性歷程。
日前,海淀法院宣布重審判決,認為根據健翔物業公司提供的明細,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與物業費的使用上,有16萬餘元是重復的。所以判決該物業公司在15日內向業主支付重復使用的費用。但法院駁回了業主的其他訴訟請求。
海淀法院認為,物業啟動費歸業主所有,但健翔物業的權益也應得到保護,小區仍有部分業主欠費,對物業的支出合理性法院不做實質性審查。
健翔園業委會代理人任晨光對此判決結果並不滿意。『將全體業主所有的啟動費用於彌補部分業主所欠的物業費是不合理的,因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且物業公司並沒有放棄討要物業費。業委會正研究是否上訴。』
健翔園業委會認為,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歸全體業主所有,使用須經業主同意,並只能用於維修資金的使用范圍。但物業公司所列明細並不都是按規定列入維修資金進行使用,也沒有經過業主同意便支出。
記者昨日多次聯系該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但對方電話均無人接聽或無法接通。但任晨光表示,作為京城首例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訴訟案,此案件最大的意義在於定性。
此前,業內人士也表示,由本案牽涉出的北京市4000多個小區存在物管啟動性經費未移交問題,因此估算若全數追討所涉及的總資金高達300億元。健翔園小區的案件起訴後,包括新天地等許多小區也紛紛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如果此案成為判例,將對整個北京物業管理市場帶來巨大影響。
健翔園案件訴訟歷程
-2005年健翔園小區在更換物業公司時,發現該小區高達330餘萬元的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不知去向。
-2006年3月小區業委會將前期物業——北京健翔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歸還物業啟動費。
-2007年5月海淀法院以缺乏法律依據一審駁回健翔園小區追討物業啟動費的訴訟請求。小區業委會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2008年1月北京一中院對該案二審判決,以『發回重審』戲劇化收場。
-2009年12月海淀法院開庭重審,歷時4年的糾紛又回到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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