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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正值商品房供銷兩旺的時期,近期本報熱線時常接到『縮水』疑問:買了一套房子,套內建築面積比合同約定少了4%,可否強制性退房?項目規劃及配套『縮水』怎麼辦?交房後發現層高比合同約定矮了0.5厘米,該如何維權……
房屋面積、層高、規劃配套等方面都有可能出現類似『縮水』的現象。資深律師認為,產生這些『縮水』現象的原因之一是購房者對於購房合同了解得不夠全面,很多購房者甚至對這些『縮水』陷阱渾然不知,也就容易引發一系列的『購房後遺癥』。
面積『縮水』了
支招:在合同中對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都要約定
典型案例:李女士年初買了套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為124.5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105平方米。雙方約定,如果產權登記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發生誤差,比例絕對值低於3%時,雙方據實結算;超過3%時,買家可退房。交房後,李女士委托某房產測繪單位重新測量,發現總建築面積與約定一致,但套內建築面積比合同約定少了4%,於是要求退房,但開發商認為不存在違約。
律師說法:四川華蓋律師事務所主任徐華律師稱,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建築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時,合同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誤差比例在3%以內的,雙方據實結算;若超過3%,買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開發商無條件退房,並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因此,李女士可以提出退房要求,如果開發商拒絕退房,購房者可通過兩個途徑解決問題:一是通過消協責成開發商按規定執行;二是向法院提請訴訟,要求強制執行。
徐華提醒,買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應認真核對條款,要把建築面積和套內建築面積都作約定,避免事後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