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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杭州市再次打擊經濟適用房違法出租行為。剛剛發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大對經濟適用住房違規出租行為查處力度的通知》規定,對查處的經濟適用房出租行為,將沒收經濟適用住房出租人的非法所得,並處以實際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
針對低收入人群銷售的經濟適用房,一直是禁止出租的。可是杭州的經濟適用房出租現象卻屢禁不止。記者在相關網站搜索發現,近一個月,主要的經濟適用房小區掛牌出租房源量高達千套以上。這背後到底有著怎樣的原因?
A.千套經濟房高舉出租牌
雖說新政當頭,但上周末記者有針對性地選擇了不同年代的一些經濟適用房小區進行了現場調查後發現,經濟適用房出租情況由地上轉入地下,在一些大中介很少見到此類房源,但在一些街頭小中介依舊有經濟適用房源掛牌。而且值得關注的是,經濟適用房網上出租非常紅火。
口碑網是杭州二手房網上出租非常活躍的一個網站,記者打開相關網頁發現,在出租信息中北景園、東新園、都市水鄉、嘉綠苑、三塘新村等經濟適用房房源赫然在目。
據記者在口碑網上的搜索,北景園、東新園、都市水鄉、嘉綠苑、三塘新村、銘和苑、藍橋名苑、新江花園這8個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小區,近一個月掛牌出租房源量高達1321套。
嘉綠西苑,文二西路和古墩路交叉口,一個可容納1200戶人家的大型經濟適用房小區。七層的多層住宅掩映在綠樹紅花間,無論是用材還是環境,似乎都不遜色於周邊的商品住宅。就在嘉綠西苑附近,一家名叫久豪地產的小中介就掛有10多套西苑的出租房源。
『嘉綠西苑的房子很好租,一套90平方米的兩室居帶精裝,月租金可以租到2500~2800元,而且均是一年起租。』中介公司經紀人介紹說。在嘉綠西苑閑逛時,記者碰上了租客小王,20歲左右,在附近一家公司上班,租了這裡的兩室居。
九堡的新江花園和下沙銘和苑,出租情況也非常普遍。新江花園總建築面積17餘萬平方米,2007年12月交付。新江花園的保安告訴記者,小區2/3以上的房東把房源信息告訴物業代為出租。由於近來彭埠等地的拆遷戶需要租房過渡,新江花園的房源出租非常緊俏。『最近房源很緊,我們手上掛的房源都租完了。』這位保安說。
銘和苑2006年開始建設,2008年5月開始交付,總建築面積達20萬平方米,有1600餘戶經濟適用房。在采訪中,不少住戶都表示,小區裡有很多出租房。記者在小區裡碰到了一位專做銘和苑出租房生意的『二房東』。他專門從一房東那裡承接毛坯房,簡單裝修後再出租,賺取差價。『二房東』表示對銘和苑的出租行情很熟悉:『這裡的房子百分之六七十都是出租的。』
B.禁租令為何不管用
尋根溯源,兩大原因導致出租熱
經濟適用房是針對收入較低人群的保障性住房,針對經濟適用房出租現象,杭州市政府早在2007年9月出臺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不得出租,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這次有了明確的處罰方法,沒收出租人的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但在采訪中記者卻發現,大部分住戶,包括自住和租客都對新的禁租令表現出一種漠然的態度,似乎見怪不怪。
經濟適用房禁租令為何會淪為一紙空文?其實,尋根溯源,經濟適用房出租熱最終的原因還是由於建造和分配政策的不合理引起的。
記者發現,業主違規出租經濟適用房原因比較復雜。以2007年9月杭州新版《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出臺為分界點,將杭州的經濟適用房分為第一代和第二代。第一代經濟適用房建於2007年前,有嘉綠苑、東新園、北景園等;第二代經濟適用房建於2007年後,比如都市水鄉、銘和苑、藍橋名苑等。
第一代經濟適用房:
申請門檻低,不少購買人有多處房產
第一代經濟適用房出租的根源是分配政策『先天不足』。
『杭州早期的很多經濟適用房建成大戶型,真正家庭困難的人根本買不起;銷售過程中,很多有錢人買到了經濟適用房。』杭州某深諳經濟適用房分配內幕的房產人士說,有些購買人群手中有好幾套房,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是居住,而是作為一種投資,出租經濟適用房可謂順理成章。
近日,記者以租房的名義在東新園小區雪峰苑看了一套130㎡的房子。招租的二房東陳先生告訴記者,他租下這個房子已經有3年了。據陳先生說,房東有多處房產。由於這套房子是經濟適用房,賣掉要交比較高的稅,白白空著可惜,所以一直都拿來出租。
第一代經濟適用房申請多依照舊政策,門檻較低。一戶家庭只要沒享受過實物分房或實物分房面積沒達下限就可申請,至於收入,雖然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於杭州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實際上形同虛設。
家住東新園的小傅早在2004年就申請到了東新園的一套頂樓帶閣樓的房子,130平方米,閣樓面積還有70多平方米。小傅沒享受過福利分房,2004年,拿到了准購證的他沒通過搖號就拿到了房子。『當時,經濟適用房也可以通過房產公司直接購買,銷售管理不像現在這樣嚴格。』自從入住後,小傅就將70平方米的閣樓出租給別人至今。『反正樓下130平方米的面積已經夠住,樓上出租何樂而不為?』
第二代經濟適用房:
或地段偏遠、或品質次,購買者不願居住
第二代經濟適用房大多建於九堡、下沙、三墩。相比第一代經濟適用房品質還算不錯,地段還算不錯的條件相比,這批經濟適用房申請門檻高了,申請者中少見多套房現象,但地段更遠,生活配套設施更薄弱,教育醫療水平無法與主城區相比,許多購房人為了孩子就學、就醫方便等,就到市區買房或者租房,將經濟適用房出租。
范潔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回憶起2006年底當時選房的情景,她記憶懮新:『當時推出的是三墩、下沙、九堡、丁橋的幾處經濟適用房,1500個人選房我排在最後一場,輪到我時三墩、九堡這些稍近一些的房源都沒了,只剩下下沙和丁橋的房子。』
2008年下沙銘和苑房子交付後,范潔一直在『住』和『不住』之間猶豫。她和先生都在市中心上班,兩人在市中心有個35平方米的小套。雖說一直嫌房子面積小,但想想每天來回60~70元的打車費,她還是選擇了『不住』,將銘和苑的房子以1000元/月的價格出租。
記者在銘和苑采訪時,一位業主說,由於下沙比較偏遠,許多在市中心上班的年輕人即使申請到經濟適用房,仍舊住在市區的父母家,或者情願在市中心單位附近租一套二手房。
而相比第一代經濟適用房,第二代經濟適用房品質相對差也是申請者不願自住的原因之一。『電梯經常壞,窗框看起來也有點變形,小區內公建道路路面也做得很粗糙。』一位下沙某經濟適用房申購者如此描述說。
也有不少房地產中介人士告訴記者,盡管現在的經濟適用房門檻高了,但仍有一些申購者以投資心態來購買經濟適用房,因此要禁止違規出租,關鍵在於保證經濟適用房的分配公平。盡管杭州市從2007年9月開始實施的新政,要求申購者人均年收入在2萬元以下,並通過對收入情況進行街道公示加以嚴格審查,但實際上,不少人通過打虛假收入證明同樣可以成功申購。如果類似這樣的問題在審核環節得不到有效解決,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現象仍然不可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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