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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執行二手房買賣營業稅新政策。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二手房營業稅新政策較老政策有兩項調整,一是新政策將原先的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出售免征營業稅,改為超過2年(含2年)免征營業稅。二是新政策將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應納稅額由原來的轉讓收入全額征收,改為按其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只要是今年1月1日以後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還沒有辦理過戶,房產證未滿兩年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時,都按差額征收營業稅。新政策會降低二手房交易價格,使得購房成本下降,刺激二手房交易活躍。新調整的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政策執行期限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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