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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乾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為促進上海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住房消費,12月28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房屋、財政、稅務、建設、規土等部門《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住房消費,促進上海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這一『國十三條』在上海的八條落地政策『新八條』,內容包括個人轉讓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住房,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轉讓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與購買該住房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非普通住房按其轉讓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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