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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專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與公積金監管司相關負責人應在商品房小區中增配廉租房
廉租房究竟應該建在哪兒、怎麼建,現在的思路已經比較明確。相比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家庭,住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對城市公交、醫院、學校等公共設施更為依賴,能承擔的交通等成本也更低。因此,集中建設的廉租房應該更靠近生活便捷的城市中心區域,更靠近地鐵、輕軌、公交車等公共交通設施。
為了讓廉租房住戶和普通商品房住戶平等地享受公共資源,同時避免集中建設的廉租房小區發展成『貧民窟』,促進低收入家庭代際之間的發展,應該減少大規模地集中建設廉租房,增加在普通商品房小區中配建的廉租房。
政策上也鼓勵配建,去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乾意見》中已經提出,新建廉租房應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也可以考慮相對集中建設。去年底出臺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中也明確要求,新建廉租住房應采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
這一思路得到大多數城市的認可,有些城市的實踐已經走在前面。如北京、哈爾濱等地已經規定了新建小區中配建廉租房的比例。北京市還提出,今後新建廉租房項目和經濟適用房項目將優先安排在軌道交通沿線和站點周邊500米至1000米范圍,以方便低收入家庭出行。(王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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