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增加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品種、放寬提取條件、推行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和簡化業務辦理手續四項新政,為購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新增兩類貸款品種從11月24日起,新增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兩類住房公積金貸款品種。即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職工也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增加了中低收入職工購房融資渠道。新政還規定,新增兩種貸款的貸款最長年限為30年,貸款額度最高可達所購住房價款的80%
提取條件再放寬昨天出臺的公積金管理新政策進一步放寬了提取條件。
按照昨天出臺的新政策規定,12月1日,本市將再次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新增4種情況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新增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人群具體為:1、納入本市城鎮居民特困救助范圍者;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者;3、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者;4、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戶籍或在所購住房坐落城市工作者。
委托提取將全面推廣新政特別明確了今後本市公積金貸款將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業務的趨勢。
根據新政策規定,12月1日起,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辦理委托提取業務。委托提取業務是指,職工在償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後,貸款銀行將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自動劃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龍卡銀行儲蓄賬戶。
有關人士表示,若公積金月繳存額低於實際還款額,購房者賬戶內的原有餘額也可以作為委托提取業務的扣除基數,購房者還可以選擇續存部分資金作為賬戶儲備,而不必每月到指定銀行辦理還款。
業務辦理手續多方面簡化新政策還進一步簡化業務辦理手續。
首先,12月1日起,啟用新版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再要求單位或職工填寫提取金額,而是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管理部在《提取通知書》上打印提取金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職工確認提取金額後到建設銀行申請支款。新措施的推行避免了由於單位金額填寫不准、職工多次往返的現象。
其次,新政策對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匯繳減少等業務辦理手續也進行了簡化。單位為職工進行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時,在《轉移申請書》和《轉移申請書清冊》上不再需填寫轉移金額。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後,為職工出具記載轉移金額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及《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清冊》,與《轉移申請書》和《轉移申請書清冊》一並作為到建設銀行辦理資金轉移的憑證。
此外,單位按月匯繳住房公積金,發生繳存人員減少時,將不再填寫《匯繳減少清冊》,只需在《匯繳繳存(補繳)匯總表》上填寫減少人數及減少的月繳存額合計等信息。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