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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涂某在北京某樓盤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哪知簽約纔9天,房價就大『跳水』,降價幅度達到14.7萬元。涂某一氣之下將售樓公司告上法庭,案件昨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
涂某今年5月在北京市東四環看中了一個樓盤。該樓盤在2005年開盤時每平方米的價格僅僅5000元~7000元,但此後價格一路瘋長,至2008年均價已達讓人咋舌的每平方米2萬元。今年5月10日,涂某與北京方某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預售合同。簽訂合同前,涂某有些不放心,反復向銷售人員詢問這套房屋會不會降價,得到的答復是,今後只可能對小區中不好賣的戶型降價銷售,而涂某選中的這套戶型絕對不會降價。
9天後,涂某發現,開發商對包括自己所購房型在內的大多數房型進行了降價銷售,她所購買的房屋在9天內縮水近15萬元。涂某認為,銷售人員隱瞞了重要事實,使其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了合同,造成了重大損失,因此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將房屋的單價由每平方米22986餘元降低到21064餘元,並將貸款金額由60餘萬元調整至45萬餘元。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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