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10月6日起,東莞不再強制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辦理房屋保險,由借款人自行決定是否辦理。業內人士認為,取消強制購買房屋保險後,可以給購房者省下近2000元。
辦房屋險由借款人決定記者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下發《關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保險有關問題的公告》,從10月6日起,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取消強制辦理房屋保險,由借款人自行決定是否辦理房屋保險。而對10月6日前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房屋保險期限屆滿後,由借款人自行決定是否續保。這意味著從現在起,市民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被要求強制辦理房屋保險,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保險。
購房者可省2000元由央行1998年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東莞自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以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實行『必保制』,市民申辦公積金貸款時,必須辦理房屋保險。
中國農業銀行東莞分行厚街支行金融理財師鍾其新介紹,房屋保險事實上是購房者付錢,而銀行是受益人,對於購房者來說是多了一筆支出。一般幾十萬元的房屋,房貸險差不多要兩千元錢,雖然房貸險的金額比起房屋總價算不了什麼,但對不少市民來說,還是一筆不小的費用。而取消強制購房房屋保險,事實上給購房者省了一筆不小的費用。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