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但是總的原則是不低於原有面積,具體多少還要根據具體工程定;而那些原住房面積狹小,住新房有的還需要補差價,有的符合低保等條件,享受一定優惠。
工作人員還解釋,不低於原有住房面積,也並不意味著可以無限制購買大於拆遷房子的新安置房,購買安置房是有限制的,不允許購買比原來面積多出太多的住房,具體限制政策也是依據不同工程界定。
安置房交房時間——拆遷居民能更快住新房目前,很多開發商都是拿到拆遷土地後,纔考慮群眾拆遷安置房的建設,讓群眾在外面租房等待時間過長,新規則保證群眾早日住上安置房。按照規定,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供應,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並按計劃實現土地供應。
開發商想拿到被拆遷房屋土地時,同時要把拆遷群眾的安置用房套數、空間布局、套型結構等意見,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
這就意味著每年年初政府審批拆遷計劃的同時,群眾安置房的計劃也同時獲批,使拆遷和群眾安置房建設同步進行。
安置房管理——2年內未賣完政府回購再售按照規定,被拆遷人應當與拆遷安置用房建設單位簽訂拆遷安置用房購買合同,被拆遷人購買拆遷安置用房時,應當填寫『拆遷安置用房供應單』;未使用的拆遷安置用房不得擅自銷售和挪用,若在2年內未全部使用完畢,由市政府回購、統一調配,用於其他拆遷安置或經批准向社會公開銷售。
在拆遷安置用房建設使用工作中,監察、審計部門全過程監督。目前市政府宣布成立鄭州市拆遷安置用房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拆遷安置用房建設與管理中重大問題的研究與協調,各區也將成立相應的安置用房管理機構,負責轄區拆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的選址、征地、建設及管理工作。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