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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城市建設被拆遷的住戶,選擇安置房的,新房面積不低於舊房面積,而且今後等待住新房的時間有望縮短,因為拆遷安置房圖紙成為拆遷土地出讓的前置條件。昨日,鄭州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強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拆遷安置用房建設與管理的通知》,安置被拆遷居民有了標尺。
安置房價格—— 拆遷居民按經適房價格買據介紹,拆遷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實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改造過程中,拆遷國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
拆遷安置用房建設享受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拆遷安置用房的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房管部門確定,拆遷居民購買時,按經濟適用房政策執行。
『但是,由於經濟適用房面積有局限,而被拆遷戶房子的面積千差萬別,因此安置房在建設面積上可以根據被拆遷住戶房子的面積,相對靈活建設,可大可小,不局限於經濟適用房的面積。』鄭州市拆遷安置用房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介紹。
安置房面積——新房面積不低於拆遷房對於被拆遷者,最關心的莫過於新房面積和賠償政策了,新規規定,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時,可以購買不低於被拆遷房屋面積的拆遷安置房。
對此,鄭州市拆遷安置用房辦公室工作人員解釋,這句話並不意味著簡單意義上的拆1平方米給1平方米,而是具體依據原有住房的面積和市場價來評估,政府給予拆遷居民經濟補償,居民再以經適房價格購買新的安置房。一般來說,被拆的房屋都處於比較好的地段,同樣面積的評估價格一般高於新安置房價格,所以基本拆一給一,是不需要再付錢的,群眾還可以拿著多出的錢購買多一二十平方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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