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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地產報》9月2日發表了一篇題目為『樓房銷售下降地方出招救市』的文章,報道了一些地方政府為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而采取的一些措施。該文章發表後,連日來引發了不少『地方政府怎能為了土地財政救市』的質疑。
不過,我仔細看了一些地方政府『救市』的措施以後,感到其中有不少措施是對中低收入群體購房比較有利的,這樣的政策應當予以鼓勵。
比如,河南省規定,自9月1日起,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由目前的30%調減為20%;重慶市8月12日發布了《關於農民購買商品房實行契稅優惠的通知》,規定:凡農民在重慶首次購買一套建築面積90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免征契稅;福建省廈門市規定,自8月1日起,在廈門島外購買80平米以下商品房,可辦理不超過2人的廈門市常住戶口。
從這些『救市』政策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降低首付房貸比例、減免契稅,還是『獎勵』常住城市戶口,最終要達到的目的就是有利於中低收入群體購買商品房,並且各地都具體規定為90平米以下、自住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把那些炒房、投機、以及高檔住房的需求者,都擋在了優惠政策以外。
其實,這樣的『救市』政策,正是我國房地產調控所要達到的目標,既防止房價大起大落,也讓更多的中低收入階層自住需求得到滿足。這樣的『救市』政策,有什麼理由不去鼓勵呢?
落實國家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地方政府並非是完全被動的,出臺一些有利於中低收入階層、購買自住型普通商品房的優惠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媒體也需要對這些措施進行分析,不能把所有的促進房地產行業發展的政策都看作是與國家調整方針相違背。此外,消費者也需要增強自我判斷能力,不應當把政府的所有措施,都看作是對開發商的『救市』,從而錯過享受優惠政策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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