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無理由退房』不是隨便喊的
今年4月初北京某地產項目又重新提出了『無理由退房』,但記者了解到,其根本不是純粹意義上的『無條件退房』,它的限定條件非常多??有時間限定(僅一個月)、有空間限定(僅局限於一棟樓)。這顯然是在『作秀』。
東方恆基地產顧問公司經理康勝認為,『無理由退房』的實施和落實有較多的條件限制,對發展商的要求極高,有這種資格和膽量的發展商可以說少之又少,因而在某些時候也可以反映出發展商的形象與實力。那麼敢言『無理由退房』的開發商肯定對自己的項目抱有很樂觀的態度,至少項目具有較好的前景,項目定位准確,在市場上具有較強的吸引力。不同的項目市場要求也不同,例如,寫字樓便不適合采用類似的方式。除了有限的自有辦公物業以外,許多辦公物業還是采用出租方式進行,而住宅與商服物業的買家多為自用或投資,注重長期利益。雖然產品本身的需求遠遠大於『無理由退房』行為本身,但在對項目滿意的基礎上,擁有發展商的『無理由退房』的承諾絕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對在交易中處於弱勢的個體買家而言,投資的風險則大大降低了。但這需要開發商的深度參與項目後期的管理。而恰恰是大多數開發商喊出『無理由退房』僅僅為了前期的銷售,最後致使前期銷售和後期經營分離,這是目前市場上普遍存在的現象。
日前,記者在今年又一次重新推出『無理由退房』的項目『風林綠洲』了解到,此項目由於地處『申奧』輻射區,故推出『無理由退房』的主要目的就是給想做投資的客戶一個緩衝期。因為『申奧』最終決定的日期剛好被此項目定為『無理由退房』的截止日期,開發商為投資者多負了一份負責。
『無理由退房』需要發展商的實力由於項目經營有一個從生至旺的過程,『無理由退房』在項目初期便會面臨較大的風險。在這種背景之下,客觀上要求發展商具有雄厚的企業實力,在經營管理上能夠使項目迅速發揮應有效益,甚至在初期的虧空上要求有彌補的能力。因此發展商的實力不強,操作『無理由退房』必然會困難重重,步履維艱。
由於『無理由退房』活動在目前市場中仍屬於較為新穎的營銷方式,加之操作上又有一定難度,不僅需要開發商有一定的勇氣,還需要打破原有的思維定勢,在可操作的低成本基礎上開創出真正意義上的『無理由退房』。 (編輯:凝水)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