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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府日前提出,將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查處違法用地,違法用地整改不力者將就地免職。
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說:『不要以為違法用地發展村鎮經濟是「因公違法」,不會被追究責任。有沒有從中獲得利益,並不是追究責任的必備要件,只要沒有管好土地,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就要追究領導乾部的責任。』
據透露,廣州市政府要求,到2009年土地執法檢查時,如果各區(縣級市)轄區內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高於15%,或者執法檢查發現的違法用地面積比2008年發現的違法用地面積沒有下降80%以上,以及在土地管理方面出現其他嚴重問題的,要追究各區(縣級市)黨委、政府的責任,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一律就地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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