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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小家電出口,有時居然被毀於一些細節——產品標志和說明不合格。記者在無錫檢驗檢疫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他們對例行送檢的33批出口小家電檢測中,檢出不合格產品11批,其中標志和說明不合格的就有7批,佔不合格批次的71%。
小家電出口,有時居然被毀於一些細節——產品標志和說明不合格。記者在檢驗檢疫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他們對例行送檢的33批出口小家電檢測中,檢出不合格產品11批,其中標志和說明不合格的就有7批,佔不合格批次的71%。
據調查,出口小家電標志和說明不合格主要表現在:一是沒有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標注出接地符號,或標志不明確,標注部位錯誤,耐久性不牢固等;二是說明書中缺少必須標明的內容,如『本器具不打算由這些人(包括兒童)使用——身體上、感覺上或精神上有缺陷者,或缺乏經驗和知識者。除非他們得到對其安全負責的人關於該項產品使用的監護或指導』、『兒童應當受到監督以確保其不會玩耍器具』等安全保護的特殊說明;三是標注與產品實際不相符,未使用銷售國官方語言文字等;四是少數企業在出口產品生產過程中,進口國標准已采納了新法規新指令,而生產企業沒有及時收集、更新進口國標准,因此沒有按照進口國法令法規或標准規定加貼相關標志等。
相關專家指出,標志和說明已經成為出口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既是一個產品的質量、安全、設計、環保、節能等多方面的綜合證明,也成為跨越國外技術壁壘進入國際市場的敲門磚。隨著全球環保和能耗問題的日益突出,許多發達國家不僅要求進口家電附帶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等強制性安全標志或標識,還新增了『個性化』要求,比如歐盟推出的『雙綠』指令,要求出口企業用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產品符合歐盟新指令;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修訂的《器具標簽法規》(ALR)則施行強制性耗能器具的能源標示制度,等等。因此,我國出口企業應當重視細節,及時了解收集國外法規法令及標准的更新,積極應對技術貿易壁壘,進一步減少家電產品出口質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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