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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南京市政府修訂出臺了新的《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由低保家庭擴大至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保障方式也更為豐富。
據介紹,新《細則》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新《細則》規定,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擴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南京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為750元以下),住房困難線確定在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據統計,符合上述條件的保障對象江南八區約有3萬人。新《細則》將繼續推進『貨幣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的保障方式』,但規定『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共有產權式的保障方式』『對購買其他形式住房的低收入困難家庭發放購房補貼』。
新《細則》規定對低收入家庭購買商品房、二手房以及使用權房時,按現有住房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7平方米之間的差額,每人每平方米補貼720元保障性購房補貼。另外,新《細則》中還規定,廉租房租賃補貼按人均建築面積17平方米進行保障,不足部分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4元,低收入家庭則為10元。
新《細則》對經濟適用房上市相關條件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取得《房屋所有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後,可上市交易,但政府擁有優先收購權。
據南京市房改辦統計,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建成經濟適用房655萬平方米,累計投入廉租保障資金2億元,1.17萬餘戶低保家庭享受了政府的廉租房保障,7萬餘戶困難家庭享受了經濟適用房保障。今年,南京市將新開工經適房300萬平方米,竣工面積達200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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