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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1日起,烏魯木齊配建的廉租住房將主要分布在新建的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小區。
6月10日,烏魯木齊市房產局出臺新制定的《烏魯木齊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這項將於7月1日起實施的《辦法》規定,今後烏魯木齊每年必須配建廉租房。新建廉租住房采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套建設。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或普通商品住房的小區,按總建築面積5%的比例以單元方式配建。
據了解,廉租住房建設用地的規劃布局,將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和就業的便利。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在土地供應計劃中優先安排,新建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並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確定套型結構。新建的廉租房不僅要滿足其基本使用功能,而且在建設過程中,還要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確保質量。
按照《烏魯木齊市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2008至2010年)和年度計劃》的要求:烏魯木齊三年內,將新建廉租住房6000套。到2010年底,即『十一五』期末,基本解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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