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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民:娛樂消費是別人的
昨天下午,在南京市文化局的安排下,記者終於見到了南京市電影劇場公司城南分公司前負責人周健民。
對於別人投訴他在東方國際俱樂部娛樂消費5萬多元拿水電費衝抵一事,周健民承認消費清單上他的簽名是真實的,也確實衝抵了東方國際俱樂部的部分電費,『但這筆錢不是我在裡面消費的,是我的一些朋友消費的,因為東方國際俱樂部電費難要,我便讓有招待業務的朋友去,消費後把現金交到我這裡。』
周健民認為,一些想租電影院房子又沒有租到的人,因心懷不滿,現在四處在『搞』他,『我沒拿公款一分錢去消費,如果有問題,請拿出證據好了。』
以前的承租戶沈某向記者出示了一張收條,是『二房東』王某收了沈某2.4萬元房租後所寫的條據,落款除了王某的簽名外,竟然還蓋上了『南京市大光明電影院』的公章。『「二房東」收房租,為何要蓋電影院的公章,其中必有貓膩,而且能證明這周健民與王某有著曖昧的關系。』沈某說。
對此,周健民支支吾吾地解釋,『王某收租金後,交到我這裡,我便蓋了一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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