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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取得《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後,申請人按照以下程序領取租房補貼:
1、市場租房、簽訂租房合同。申請人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持相關要件到房屋坐落區房管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經核查租賃關系符合規定的,在《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上加蓋『經濟租賃房』印記。
2、申請補貼。申請人應當到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租賃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申請書》並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和《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審核。租賃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出具《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賃保證金繳存通知單》。
4、繳存租賃保證金。申請人持《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賃保證金繳存通知單》5日內到指定銀行存儲租賃保證金,未按規定期限存儲的,視為放棄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申請。
5、發放補貼。收款銀行將申請人交款情況於次日轉交租賃中心後,由租賃中心向申請人出具《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領取通知單》,並發放補貼。
(五)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須攜帶哪些要件?答:1、房屋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家庭戶口簿;5、《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6、公有住房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7、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申請人租賃哪些住房不能享受租房補貼?答:租賃與申請人為同戶籍家庭成員住房的,不在租房補貼發放范圍。
(七)租賃保證金標准是多少?答: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需提供由指定銀行出具的租賃保證金存儲憑證。
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租賃保證金標准為:單人家庭1萬元;兩人和三人家庭2萬元;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3萬元。租賃保證金存款利率比照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執行,申請家庭退出經濟租賃房時一次性結清本息。
(八)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答:申請人在租賃合同生效期間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可享受累計5年的租房補貼。中途解除租賃合同或者享受租房補貼累計滿5年的,租賃中心停止發放租房補貼。申請人與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應當於解除租賃合同當月告知租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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