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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制定出臺了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四個管理辦法。從5月5日起,四項新政策將開始受理申請。為使廣大群眾詳細了解政策內容,本網分5期(連續5天)刊登有關政策解讀。
(一)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須符合哪些條件?答: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對象須為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戶籍2003年1月1日以後實施拆遷,且年收入低於2.2萬元的家庭。同時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民政部門定期撫恤補助,或者領取特困救助金的家庭;
2、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在16萬元(含)以下。
對於申請人及其同戶籍家庭成員已購買住房(含商品房、私產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權)或者承租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經濟租賃房的,不得申請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
(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標准是多少?答: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標准為:單人家庭月補貼250元;兩人和三人家庭月補貼375元;三人以上家庭月補貼500元。
(三)如何申請租房補貼資格?答:申請人按以下程序申請取得《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1、申請、受理。申請人向負責其房屋拆遷的拆遷單位提出申請,同時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和復印件:(1)本人身份證;(2)家庭戶籍簿;(3)《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4)家庭收入證明;(5)其他證明材料。經拆遷單位查驗申請要件後,申請人填寫《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申請審核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初審後報送區房管局。
2、審核、公示。區房管局在5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拆遷現場或街道辦事處公示5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報送市國土房管局核准、備案。
3、開具證明。市國土房管局核准、備案後,通知區房管局為申請人開具有效期為3個月的《天津市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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