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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限價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銷售,采取集中建設和在普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建設。2008至2012年,計劃每年建設限價商品住房2萬套、150萬平方米(套均75平方米),累計建設10萬套、750萬平方米。
(五)建設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培育租賃市場。
為向中低收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場租賃房源,培育房屋租賃市場,計劃建設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以市場租金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
計劃在2008至2012年5年期間建設5萬套、約300萬平方米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采取集中建設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設,其中計劃采取集中建設方式建設2萬套、120萬平方米;采取配建方式建設3萬套、180萬平方米。
五、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資金需求和來源
(一)廉租住房建設資金。
2008至2012年,計劃每年新建廉租住房5萬平方米,共計25萬平方米,按照建設成本每平方米4630元測算,5年需建設資金11.6億元,計劃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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