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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濟租賃房供應。
經濟租賃房重點解決拆遷中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條件、又無能力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過渡性安置,包括實物配租和發放租房補貼兩種形式。2008至2010年,計劃分別向5000戶(含實物配租2118戶,下同)、6000戶、7000戶家庭發放租房補貼2240萬元、2912萬元、3680萬元。
由於經濟租賃房保障期限為5年,因此,2010年以後,『新增』和『退出』家庭戶數將基本平衡。2011至2012年,享受經濟租賃房保障戶數保持在7000戶左右,分別安排補貼資金3920萬元和4160萬元。
(三)經濟適用住房供應。
2008至2009年,經濟適用住房重點解決拆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2010至2012年,將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擴大到非拆遷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1.建設總量。規劃期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總量為27.68萬套、建築面積1790萬平方米。
2.年度安排。按照拆建匹配、分步解決、供需合理的原則,規劃期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度安排為:
2008年,建設6.23萬套、建築面積380萬平方米;
2009年,建設6.88萬套、建築面積430萬平方米;
2010年,建設5.07萬套、建築面積362.5萬平方米;
2011年,建設4.7萬套、建築面積305.5萬平方米;
2012年,建設4.8萬套、建築面積312萬平方米。
3.區域分布。在符合城市整體規劃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合理布局。規劃期內,市內六區建設3.78萬套、建築面積240萬平方米;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內區域建設5.55萬套、建築面積380萬平方米;外環線以外區域建設18.35萬套、建築面積1170萬平方米。
4.土地供應。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根據建設總量,科學確定建設用地總量。規劃期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總量為716公頃。其中:2008年供應152公頃;2009年供應172公頃;2010年供應145公頃;2011年供應122.2公頃;2012年供應124.8公頃。
(四)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限價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銷售,采取集中建設和在普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建設。2008至2012年,計劃每年建設限價商品住房2萬套、150萬平方米(套均75平方米),累計建設10萬套、750萬平方米。
(五)建設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培育租賃市場。
為向中低收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提供充足的市場租賃房源,培育房屋租賃市場,計劃建設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以市場租金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
計劃在2008至2012年5年期間建設5萬套、約300萬平方米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采取集中建設或在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設,其中計劃采取集中建設方式建設2萬套、120萬平方米;采取配建方式建設3萬套、180萬平方米。
五、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資金需求和來源(一)廉租住房建設資金。
2008至2012年,計劃每年新建廉租住房5萬平方米,共計25萬平方米,按照建設成本每平方米4630元測算,5年需建設資金11.6億元,計劃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
(二)發放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金。
1.2008年住房保障資金情況。
(1)資金需求:2008年需住房保障資金2億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設資金0.7億元,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0.5億元,低收入家庭租房補貼0.8億元。
(2)資金來源:2008年財政預算安排0.2億元,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8億元,可滿足當年住房保障資金需求。
2.2009年住房保障資金情況。
(1)資金需求:2009年需住房保障資金1.9億元。其中: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0.5億元,低收入家庭租房補貼1.4億元。
(2)資金來源:2009年財政預算安排0.2億元,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7億元,可滿足當年住房保障資金需求。
3.2010年住房保障資金情況。
(1)資金需求:2010年需住房保障資金3.6億元。其中: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0.5億元,低收入家庭租房補貼3.1億元。
(2)資金來源:2010年財政預算安排0.2億元,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8億元,其餘1.6億元計劃從當年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解決。
4.2011年住房保障資金情況。
(1)資金需求:2011年需住房保障資金4.2億元。其中: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0.5億元,低收入家庭租房補貼3.7億元。
(2)資金來源:2011年財政預算安排0.2億元,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8億元,其餘2.2億元計劃從當年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解決。
5.2012年住房保障資金情況。
(1)資金需求:2012年需住房保障資金5.1億元。其中: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0.5億元,低收入家庭租房補貼4.6億元。
(2)資金來源:2012年財政預算安排0.2億元,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8億元,其餘3.1億元計劃從當年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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